农民自留地可以继承吗
一、农民自留地可以继承吗
农民自留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仅有使用权,因此自留地本身不能继承。不过,其上的收益和附着物可以继承。
从收益角度看,自留地上种植作物收获的农产品、养殖所得等,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在所有者去世后,继承人可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继承这些收益。
关于附着物,比如在自留地上建造的农用设施等,这些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继承人也能依法继承。
另外,在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的情况下,与去世农民在同一户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使用该自留地。因为农村土地以户为单位承包经营,户内部分成员去世不影响其他成员的权益。但如果继承人已经分户或者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无法继续使用该自留地。
二、配偶继承房产如何交易
配偶继承房产后进行交易,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1. 完成继承过户:配偶首先要确定该房产为可继承财产,明确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或有争议的继承人。如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继承人准备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后携带公证书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将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
2. 了解房产情况:交易前,要清晰房产是否满足当地的交易政策,例如是否符合限售条件。同时,确认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
3. 寻找买家并签订合同:可通过中介或自行寻找买家。与买家就房屋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条款协商一致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 办理交易手续:买卖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按规定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5. 完成产权转移: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买家领取新的房产证,交易完成。
三、婆婆死亡房子怎么继承
婆婆死亡后房子的继承,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婆婆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按照遗嘱内容来分配房子。遗嘱指定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的,这些人按遗嘱获得相应份额。
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婆婆的配偶、子女、婆婆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一般均等分配该房子。不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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