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2026-01-15 15:27:40 法律在线 0
  江苏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江苏省六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60%本人工资的伤残津贴;职工提出解约,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患职业病增发40%。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江苏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江苏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含以下项目: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且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6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5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此标准基础上增发40%。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二、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赔偿

   建筑工地农民工遭遇工伤,可按以下步骤获得赔偿:

   首先,进行工伤认定。农民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其次,做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相关标准评定伤残等级。

   赔偿项目根据伤残情况而定:

   一、一般伤害未致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

   二、造成伤残的,除上述费用外,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赔偿责任主体通常为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全部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况,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三、兼职人员能做工伤认定吗

   兼职人员可以做工伤认定,但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若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可申请工伤认定。其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兼职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也能直接申请。

   如果兼职属于劳务关系,虽不能按工伤程序处理,但可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处理。即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因第三人造成损害,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所以,兼职人员能否进行工伤认定,关键在于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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