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伤认定是自己去吗
一、做工伤认定是自己去吗
做工伤认定并非只能自己去。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工伤认定既可以由用人单位去申请,也可以在单位不申请的情况下,由工伤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去申请。
二、做工伤认定书要仲裁吗
做工伤认定书通常不需要仲裁。
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但存在一种情况可能涉及仲裁,即劳动关系不明确。当用人单位与职工就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产生争议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要求先确定劳动关系。此时,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只有在仲裁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后,才能继续进行工伤认定流程。
所以,一般情形下,做工伤认定书无需仲裁;仅在劳动关系存疑时,才可能需先通过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再完成工伤认定。
三、做工伤认定需要费用吗
做工伤认定一般不需要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这是因为工伤认定是政府部门的一项行政职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定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以便后续进行工伤赔偿等事宜。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财政资金承担,旨在减轻受伤职工的经济负担,确保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能够顺利进行认定程序。
不过,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需要进行一些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检查等额外项目,可能会产生费用。劳动能力鉴定需按照规定缴纳鉴定费,医疗检查费用则根据实际检查项目和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而定。这些额外费用的承担,不同地区规定可能有所差异,有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有的则需用人单位或职工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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