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病人需要工伤认定吗
一、确诊病人需要工伤认定吗
确诊病人是否需要工伤认定,要分情况来看。
若确诊病人是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感染,按照规定应认定为工伤。因为他们在防治工作中面临较高感染风险,将其认定为工伤,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体现对其职业付出的认可和保障。比如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因救治患者而感染,就属于这种情况。
对于其他普通确诊病人,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一般只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的才可以认定,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普通确诊病人感染疾病大多与工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所以,不是所有确诊病人都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感染时需要,普通确诊病人一般不需要。
二、热射病可申请认定工伤吗
热射病能否申请认定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中暑引发热射病,一般可认定为工伤。比如建筑工人在户外高温环境下作业、交警在高温路段指挥交通等,因工作暴露于高温环境而患热射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若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患热射病,也可视作工伤。
然而,若热射病并非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或者与工作无关,如劳动者在休假期间自行进行户外活动而患热射病,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患热射病后,可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申请。
三、人社局认定工伤能推翻吗
人社局认定工伤的结果是可以推翻的。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人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作出认定结论,但这并非不可更改。
如果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一是申请行政复议,可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人社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对工伤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二是提起行政诉讼,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工伤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
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若有新的证据足以证明原认定存在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问题,那么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就可能被推翻。不过,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提供能够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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