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工伤赔偿怎么算
一、劳动仲裁工伤赔偿怎么算
劳动仲裁中工伤赔偿计算方法如下:
1. 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标准为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具体赔偿需依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确定。
二、劳累过度可以认定工伤吗
劳累过度是否能认定为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来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劳累过度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例如员工在工作时因过度劳累引发心脏病等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
如果劳累过度导致患职业病,且该职业病在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范围内,也可认定为工伤。比如长期高强度工作引发的尘肺病等。
但仅仅是感觉劳累过度,未达到上述情形,通常难以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认定强调与工作的直接关联性和因果关系,单纯的劳累感受缺乏客观的伤害后果及明确的因果证据。
员工或其家属若认为是劳累过度导致工伤,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工作排班表、加班记录等,并按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其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
三、劳动仲裁要先工伤认定吗
劳动仲裁不一定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需视具体的仲裁请求而定。
若仲裁请求是确认劳动关系,不涉及工伤赔偿等问题,无需先进行工伤认定。因为劳动关系确认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在此类仲裁中,重点在于审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是否有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
若仲裁请求涉及工伤赔偿,通常要先完成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是确定赔偿责任的基础,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才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赔偿。未经工伤认定,无法确定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仲裁机构也难以对工伤赔偿请求作出裁决。
总之,劳动仲裁是否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取决于仲裁的具体诉求。若诉求为工伤赔偿,一般需先完成工伤认定;若仅为确认劳动关系,则无需先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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