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摔倒能认定工伤吗
一、骑车摔倒能认定工伤吗
骑车摔倒能否认定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若在上下班途中骑车摔倒,要认定工伤,需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关键条件。若因本人疏忽、操作不当等自身原因导致摔倒,本人负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若因第三方原因,如被其他车辆碰撞等,且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本人非主要责任,就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骑车摔倒,可认定为工伤。比如快递员在送件途中、工作人员外出办公骑车时摔倒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还有一种情况,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骑车摔倒受伤,即便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也可视同工伤。
总之,骑车摔倒认定工伤要结合具体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判断,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并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企业法人能认定工伤吗
企业法人能否认定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企业法人如果未与本企业形成劳动关系,通常不能认定工伤。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当企业法人仅作为企业的代表,不参与企业日常劳动、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等,其在工作中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基于劳动关系这一基本条件。
但要是企业法人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所以,企业法人能否认定工伤,关键在于其与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受伤情形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
三、普通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普通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判断,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规定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也可视作工伤。
此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等情形,同样可视作工伤。
然而,若受伤是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所以,普通受伤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要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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