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办理工伤认定吗

2026-01-16 19:47:42 法律在线 0
  省人社厅办理工伤认定吗?省人社厅一般不直接办理工伤认定,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市、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这遵循属地管辖原则,方便申请与调查。省人社厅负责制定政策、指导监督,不服认定可复议或诉讼,其可能参与处理。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省人社厅办理工伤认定吗

   省人社厅一般不直接办理工伤认定。通常,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多数情况下,这个部门是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下属的区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工伤认定实行属地管辖原则,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的上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样安排是为了方便用人单位和职工申请,也便于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工伤情况。

   不过,省级人社厅在工伤认定方面也有其职责。它主要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下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或职工对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省级人社厅可能会在行政复议等程序中参与处理。

   所以,省人社厅一般不具体办理工伤认定,具体认定工作由统筹地区的市、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二、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含多项内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

   此外,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也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时隔一年还能认定工伤吗

   能否时隔一年认定工伤,需分情况来看。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其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通常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若用人单位未在该期限内申请,此情况下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职工等在时隔一年才申请,已超出其可申请的法定1年时限,正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即有证据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是由于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原因导致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在这种情形下,即使时隔一年,仍有可能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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