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定工伤但没伤残怎赔付

2026-01-17 08:06:18 法律在线 0
  已认定工伤但没伤残怎赔付?工伤未达伤残等级也可获赔付。医疗费按相关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不变,超12个月可申请延长。统筹外就医有交通食宿费,护理、辅助器具费也有相应规定。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已认定工伤但没伤残怎赔付

   即使工伤未达伤残等级,仍可获得相应赔付。

   医疗费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标准支付。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 12 个月。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应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此外,若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已办理退休能做工伤认定吗

   已办理退休后能否做工伤认定需分情况判断。

   若退休人员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通常是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中的人员受伤,一般按照民事侵权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通过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来解决。

   不过,如果退休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在这种情形下,其权益受到《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受伤职工可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认定工伤,并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已办理退休人员能否做工伤认定,关键在于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何种关系。

   三、医院诊断报告能认定工伤吗

   医院诊断报告不能直接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条件。医院诊断报告只是对伤者病情、受伤情况等进行的医学描述和判断,它可以作为工伤认定所需的重要证据之一,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

   认定工伤,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除了医院诊断报告,还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从多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比如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否符合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法定情形。

   只有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审核,最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所以,医院诊断报告无法直接认定工伤,它仅是认定过程中的一个参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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