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不认定工伤需要举证吗
一、社保局不认定工伤需要举证吗
社保局不认定工伤时,举证责任分配情况如下:
通常,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职工不属于工伤,社保局可能会依据职工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调查情况作出认定。
当社保局作出不认定工伤决定,职工或用人单位对该决定不服时,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在此过程中,社保局作为作出行政行为的一方,需对其不认定工伤的决定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社保局要提供作出该决定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其不认定工伤的决定是在查明事实、适用法律正确的基础上作出的。
职工或用人单位也可积极收集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二、社保已申报但未扣款发生工伤
社保已申报但未扣款时发生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社保申报后未扣款是因用人单位原因,如未及时足额缴纳款项,那么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需承担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一系列费用。
若未扣款是社保经办机构系统问题或其他非用人单位主观因素导致,用人单位应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提供申报凭证等材料,争取认定工伤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在等待处理结果期间,用人单位也应积极保障职工治疗,支付必要费用。
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也有权在用人单位未申请的情况下,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注意收集保存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明等,以便后续维权。
三、社保已停还能领到工伤赔偿吗
社保已停能否领到工伤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员工在社保停缴前已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仍可获得相应赔偿。因为工伤认定之后,赔偿责任主要基于已确定的工伤事实。例如,员工在社保正常缴纳期间受伤并完成工伤认定,之后社保停缴,其应享有的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仍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若员工在社保停缴后发生工伤,一般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赔偿。工伤保险是一种现收现付的保险制度,停缴期间不在保障范围内。不过,根据相关法律,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即使社保停了,员工仍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津贴等。
综上所述,社保停缴前认定工伤的可获赔偿;停缴后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赔偿,但用人单位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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