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算工伤从什么时候开始

2026-01-17 09:26:49 法律在线 0
  上下班算工伤从什么时候开始?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随法规完善确立。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首次将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2011年修订后扩大范围,职工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相关事故伤害可认定,需合理时间路线。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上下班算工伤从什么时候开始

   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并非从某个具体时间点开始,而是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确立。2004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首次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纳入工伤认定范围。

   2011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作出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从2011年起,只要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上述事故伤害,就可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应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比如,职工正常下班按惯常路线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二、上下班路上工伤怎么认定范围

   上下班路上工伤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合理时间是指职工在上下班时,因自身正常生活、工作所需的时间,包括加班后下班等情况。合理路线指从住处到工作地或反之的常规路线,还涵盖途中合理绕路,如顺路买菜等。

   第二,事故责任认定。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非本人主要责任”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等为依据。

   第三,事故与上下班存在关联。职工在合理时间和路线上遭遇的事故,必须与上下班这一行为直接相关。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从事与上下班无关的活动而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例如,职工在正常下班回家路上,按照合理路线行走,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倒,经交警认定职工无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三、上下班途中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摔骨折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如果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摔骨折,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比如,在上下班路上被汽车撞倒导致骨折,经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那么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并非受到上述特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伤害,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因自己走路不慎滑倒摔骨折,这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要确定是否为工伤,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等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该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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