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认定工伤的情形
一、哪些情形属于认定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例如办公室职员在办公时被掉落的物品砸伤。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像工人在下班前清理工作场地时受伤。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比如保安在制止违法行为时受伤。
4. 患职业病。如长期在粉尘环境工作患尘肺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例如出差时遭遇交通事故受伤。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二、哪些情况认定为工伤怎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 患职业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1. 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待遇:根据伤残等级,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4. 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拿着工伤认定书去医院报销吗
仅持工伤认定书通常不能直接去医院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一般有规定流程。
首先,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取得工伤认定书。之后,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其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1.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病历等。
2. 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
3. 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进行报销支付。
所以,不是拿着工伤认定书直接去医院报销,而是要按规定流程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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