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怎样赔偿
一、单位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怎样赔偿
单位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赔偿:
第一,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员工入职后第二个月开始,若单位未签合同,就需额外支付一倍工资,直至签订合同或满一年。
第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员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时,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同时,要在仲裁时效内主张权益,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依据劳社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从实质方面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可参照下列凭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所以,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满足上述实质条件,且有相关凭证证明,就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未满足法定解除条件解除:用人单位在不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解除合同。比如,员工无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单位却单方面解除。
2.违反法定程序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法定程序。如裁减人员时,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未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未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就进行裁员。
3.解除处于特殊保护期员工的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或员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等,用人单位非法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4.滥用试用期解除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却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5.解除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是关于单位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怎样赔偿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