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外孙可以继承吗
一、继承法外孙可以继承吗
外孙通常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不过,存在几种外孙可获得遗产的情况。一是通过遗嘱继承,若被继承人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财产留给外孙,外孙就能依据遗嘱继承遗产。二是代位继承,当外孙的母亲(被继承人的女儿)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外孙可以代位继承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例如,老张去世,他的女儿先于他离世,那么老张女儿的孩子即老张的外孙,能代位继承老张女儿本应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所以,外孙虽不在法定继承顺序内,但在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情形下,是有机会继承遗产的。
二、继承房产法院如何收费
继承房产案件,法院收费涉及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按争议房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例如,争议房产价值为50万元,需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为:1万元以下的50元,1万至10万部分(9万)按2.5%是2250元,10万至20万部分(10万)按2%是2000元,20万至50万部分(30万)按1.5%是4500元,总计6800元。
其他诉讼费用包括申请费、证人等人员出庭的交通费等,按实际发生情况及相关规定收取。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部分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三、继承房产份额如何执行
继承房产份额的执行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 协商分割:继承人之间可协商确定房产的分割方式。若继承人都愿意取得房产份额,可按各自份额按份共有该房产;若部分继承人想取得完整产权,可通过协商对其他继承人进行经济补偿,以获得他们的房产份额。
2. 拍卖或变卖:当继承人无法协商一致,且都不愿意取得房产时,可将房产进行拍卖或变卖。之后,各继承人按照应继承的份额分配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
3. 诉讼分割:若继承人之间就房产份额执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处理。法院判决生效后,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继承房产份额时,需注意先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明确各继承人的产权份额。同时,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执行过程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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