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认定工伤要交什么材料给法医
一、医院认定工伤要交什么材料给法医
医院并不负责认定工伤,认定工伤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过,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可能需医院提供相关材料,若涉及法医鉴定,通常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用以证明伤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包含初次诊断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等,详细记载受伤情况、病情诊断、治疗过程等。
3. 工伤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内容,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 伤者身份证明:提供伤者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 事故相关证明材料:若属于交通事故,需提交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6.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需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
认定范围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认定程序
- 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提出申请。
- 提出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三、已经认定工伤了后续还需要怎么做
认定工伤后,接下来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这能确定伤残等级,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
第二,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若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单位拒不支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其支付。
第三,与用人单位协商。就赔偿项目和金额与单位沟通,争取达成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维权。
第四,遵循相关程序和期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仲裁、诉讼等都有时间限制,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以免丧失权益。
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鉴定报告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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