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2026-01-25 09:47:48 法律在线 0
  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依具体情形而定。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等主体资格变化、期满不续订或降低条件续订致合同终止,需支付补偿;劳动者享受养老待遇等致合同终止,无需支付。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1.用人单位原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因此失去工作,给予补偿是合理的。

   2.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或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无需支付。

   3.劳动者原因:若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通常要支付经济补偿;因劳动者原因或其他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

   二、退休返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赔偿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若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有关于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的约定,那么在符合约定情形时,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比如合同约定,单位提前解除劳务关系需支付一定金额作为补偿,当单位提前解约时,就需依约执行。

   若劳务合同没有相关赔偿约定,单位解除劳务关系通常无需向退休返聘人员支付赔偿。因为劳务关系基于双方平等自愿签订的合同,合同解除条件和后果主要依据合同条款确定。但如果单位存在违约行为,给退休返聘人员造成损失,退休返聘人员可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要求单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以弥补自身损失。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终止。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除外。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劳动合同终止。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自然无法继续,劳动合同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劳动合同终止。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也会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明确这些终止情形,有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不同情况下正确处理劳动关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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