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可以直接认定工伤吗
一、死亡可以直接认定工伤吗
死亡不一定能直接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判断。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死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职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应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二、死亡证明能做工伤认定吗
仅死亡证明通常不能完成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提交多项材料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事故符合工伤情形。
死亡证明仅能证实死亡事实,无法表明死亡与工作存在关联。申请工伤认定,一般还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以此确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此外,需提供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据,像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相关报告等,用以说明死亡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或符合其他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若职工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除死亡证明外,还需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材料来证明疾病情况。所以,死亡证明是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之一,但不能仅靠它完成工伤认定,还需准备其他相关材料,按法定程序申请。
三、苏州工伤十级停工留薪期
苏州工伤十级停工留薪期需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等因素确定。一般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在这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对于工伤十级的停工留薪期,通常结合受伤部位和恢复情况判断。比如,手部骨折可能需要3至6个月,腿部骨折可能时间更长。
依据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职工与单位就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及待遇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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