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分吗

2025-10-30 06:22:40 法律在线 0
  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分吗?离婚后财产能否重分依具体情况定。存在协议离婚受欺诈胁迫、离婚时一方有不当行为、离婚后发现未分割财产等情形可重分;无上述法定情形,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约定通常有效,法院审理会严格审查作出裁决。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分吗

   离婚后财产能否重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存在以下情形,财产可重分:一是协议离婚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行为,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受欺诈、胁迫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若离婚后发现有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通常具有法律效力,难以进行重分。法院在审理财产重分案件时,会严格审查相关证据和事实,以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二、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离婚如何判决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该房产性质发生变化,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以下原则判决:

   首先,若双方对房产分割有书面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法院将依约定进行判决。

   其次,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决。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比如是否共同偿还房贷等;婚姻存续时间长短;双方当前的居住状况等。

   若双方出资相当,且婚姻存续时间较长,一般会判决平均分割房产。若一方出资较多,可能会适当多分,但幅度通常不会太大。例如,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加名,虽房产变为共同财产,但出资方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得。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加名后,除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外,剩余部分仍需综合判断归属。总之,法院会秉持公平原则进行合理判决。

   三、没离婚可以去看孩子吗

   没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均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即便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也有权看望孩子。

   这一权利旨在保障父母与子女间的情感联系,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除非存在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严重不利影响的特殊情形,比如有暴力倾向、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一般不能剥夺未共同生活一方看望孩子的权利。

   若一方拒绝另一方看望孩子,被拒绝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说明自身探视孩子的合理诉求。若协商无果,可以寻求居委会、妇联等相关组织介入调解。若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被拒绝探视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探视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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