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及量刑

2025-10-31 13:23:27 法律在线 0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及量刑?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作品、录音录像等复制品合计500张(份)以上,或播放节目500场次以上,取得许可未付报酬复制品500张(份)以上等。量刑处三年以下或拘役,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单位犯罪对单位及相关人员依规定处罚。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及量刑

   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节目,数量合计在五百场次以上的;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但未支付报酬,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但未支付报酬,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量刑方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侵犯著作权量刑标准

   侵犯著作权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一般包括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等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则通常指非法经营数额巨大、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等情况。

   具体的量刑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侵权的手段、范围、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三、侵犯著作权罪入罪标准

   侵犯著作权罪的入罪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其二,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其三,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节目,数量合计在五百场次以上的;其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标准只是一般性规定,具体案件中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侵权行为的情节、后果、社会影响等。此外,对于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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