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后的土地儿女能继承吗
一、确权后的土地儿女能继承吗
土地确权后儿女能否继承,需分不同情况:
第一,若为农村承包地。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并非个人,承包地的承包权不发生继承。当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农户还存在,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享有承包经营权,不存在继承问题。但如果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不过,承包土地上的收益属于遗产范畴,儿女可以继承。
第二,对于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儿女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可以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不过,继承人需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且继承后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扩建等,只能维修加固,待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第三,城镇国有土地。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不存在继承一说,但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儿女能够继承,同时取得相应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父母土地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父母土地能否继承给子女,需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并非个人财产,不能直接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子女可以继承。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子女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到房屋自然灭失。
对于农村的承包地,家庭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在承包期内,若父母去世,子女作为同一家庭承包户内的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并非继承承包地的所有权。若子女不属于同一家庭承包户,当承包期届满,由村集体重新调整分配,通常不能继承。
若是城镇国有土地,其所有权归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若父母取得土地使用权且有相关合法手续,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继续使用。
总之,土地性质不同,子女对父母土地的权益情况也不同。
三、土地确权父母名下儿女能继承吗
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儿女能否继承需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农村宅基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并非个人财产,不能直接继承。但如果儿女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且父母房屋仍存在,儿女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灭失。若房屋已灭失,儿女不符合申请条件,宅基地会由村集体收回。
对于农村承包地,家庭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若父母去世,儿女作为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经营。若儿女已分户且不属于原承包户成员,在承包期届满后,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会由村集体重新发包。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出让方式取得,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儿女可以继承。若为划拨方式取得,需满足一定条件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出让手续、补缴出让金后,方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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