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工伤的民事赔偿有哪些

2025-11-04 05:22:41 法律在线 0
  退休人员工伤的民事赔偿有哪些?退休人员工伤民事赔偿依具体情况而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与单位构成劳动关系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多项;已享受待遇形成劳务关系的,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医疗费等,依过错分担责任。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退休人员工伤的民事赔偿有哪些

   退休人员工伤民事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而言,若退休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赔偿项目包括:

   1.医疗费用:涵盖因治疗工伤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2.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退休人员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在工作中受伤,一般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处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需依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二、退休工人工伤医疗费谁承担

   退休工人若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般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此时发生的“工伤”情况较为复杂。

   若退休工人受雇于新单位,在工作中受伤,双方形成劳务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即若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设备等,单位需按过错比例承担医疗费等损失;若退休工人自身存在过错,如违规操作等,自身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若退休工人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内的特殊情形,如参加单位组织活动受伤等,虽无劳动关系但认定为工伤的,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实践中,也可能涉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前提是符合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总之,退休工人工伤医疗费承担需依据具体事实及法律规定,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确定责任主体。

   三、工伤九级退休有赔偿金吗

   工伤九级退休时是否有赔偿金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工伤职工退休时,其工伤待遇已按规定全部享受完毕,一般退休环节不会额外再有专门针对工伤九级的赔偿金。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工伤职工退休时,还存在未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部分地区在工伤认定后并非立即支付这两项待遇),那么在符合当地规定的条件下,依然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通常是为保障工伤职工后续可能因工伤复发等产生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在就业方面遭受一定影响的补偿。

   具体能否获得相关赔偿金,以及如何申领,工伤职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相应材料,以确定自身权益并依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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