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北京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北京
在北京,劳动法中关于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有明确规定:
1.病假工资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2.病假工资系数: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3.最低标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劳动法病假工资发放标准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法中病假工资发放标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其一,病假工资基数的确定。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若无约定,则一般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其二,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100%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标准相对较低。
需注意,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劳动法病假工资标准
劳动法病假工资标准如下:
首先,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其次,关于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再者,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需注意,以上病假工资标准并非全国统一,各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向休病假的劳动者支付相应工资,劳动者自身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当权益受损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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