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常有以下几种条件: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若申请人与案件无直接关联,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2.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劳动仲裁受理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产生的争议。像个人之间的劳务纠纷等不属于该范围,仲裁委不会受理。
3.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申请的仲裁委对此案无管辖权,会不予受理。
4.超过仲裁申请时效: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仲裁,超出该期限,仲裁委可能不予受理。
5.书面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备:申请人需按规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等内容,材料不齐可能导致不予受理。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去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向法院起诉,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准备起诉材料。通常包括起诉状、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以及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起诉状应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第二,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三,前往法院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若材料符合要求,法院将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
第四,参加诉讼。立案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开庭时,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等待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作出判决。若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至上级法院。
三、劳动仲裁申请书不受理怎么办
若劳动仲裁申请书不被受理,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了解不受理原因**: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询问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不受理原因可能多样,如申请材料不全、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等。
2.**补充完善材料**:若因材料缺失导致不受理,按照要求补充材料。比如缺少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需尽快收集并重新提交申请。
3.**确认受案范围**:判断自身案件是否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若不属于,可考虑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获取不予受理通知书**: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这是后续维权的重要凭证。
5.**向法院起诉**: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起,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和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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