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赠与是否有遗嘱

2025-11-11 07:24:25 法律在线 0
  房屋被赠与是否有遗嘱?房屋赠与和遗嘱是不同法律概念,一般无房屋赠与遗嘱。赠与是生前无偿给受赠人并签合同办手续。遗嘱是生前按规定处分遗产,立遗嘱人死后生效。单纯房屋赠与在赠与人在世时进行,仅特定情形下遗嘱才起作用。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房屋被赠与是否有遗嘱

   房屋被赠与和遗嘱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一般情况下房屋被赠与不存在遗嘱。

   赠与是赠与人在生前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赠与人与受赠人通常会签订赠与合同,明确约定赠与的相关事宜,比如房屋的具体情况、赠与的条件等,之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完成房屋的赠与。

   而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主要是用于安排立遗嘱人去世后其财产的分配等事宜。

   所以,单纯的房屋赠与是在赠与人在世时进行的财产处分行为,不需要遗嘱。只有在涉及到对房屋等财产在赠与人去世后的安排等特定情形下,才可能会有遗嘱发挥作用。

   二、自己遗嘱公证可以起诉吗

   遗嘱公证后,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起诉的。

   其一,若对遗嘱公证的程序存在异议。比如,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例如没有对遗嘱人的身份进行充分核实,或者没有确保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公证遗嘱的程序违法,从而主张该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二,若有新的证据表明遗嘱内容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例如,有证据证明遗嘱是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形下订立的,那么利害关系人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对该公证遗嘱的效力进行审查和判定。

   其三,若在遗产分配过程中,认为公证遗嘱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对遗嘱的效力以及遗产分配问题作出裁决。

   三、婆婆如何给儿子留下遗嘱

   婆婆要给儿子留下遗嘱,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是遗嘱形式。常见的有自书遗嘱,即婆婆亲自书写遗嘱内容,注明日期并签名。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婆婆都要签名。录音录像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肖像及日期。口头遗嘱适用于危急情况,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危急情况消除后,若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则需到公证机构办理。

   二是遗嘱内容。要明确表明是遗嘱,写明个人财产的具体情况,如房产、存款等,清晰说明财产由儿子继承,还可指定遗嘱执行人等。

   三是遗嘱保管。立好遗嘱后,要妥善保管,可交给信任的人或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确保遗嘱能在需要时被找到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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