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怎么处理工伤
一、劳动仲裁怎么处理工伤
处理工伤劳动仲裁,需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确认劳动关系。若双方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需先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确定劳动关系。
其次,准备工伤认定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等,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再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待工伤认定后,根据病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然后,计算赔偿数额。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依据相关标准计算具体金额。
最后,申请劳动仲裁。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需注意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工伤事实及各项损失,按仲裁程序要求参加庭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提起工伤认定
劳动仲裁过程中提起工伤认定,需遵循一定程序。首先,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在劳动仲裁期间,不影响工伤认定的进行。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经认定属于工伤的,职工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劳动仲裁申请认定工伤
申请认定工伤可按如下步骤进行:首先,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用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准备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医疗资料,证实受伤情况。然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详细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
将上述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该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一般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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