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得癌症可以直接离婚吗
一、配偶得癌症可以直接离婚吗
配偶患癌症并不构成直接离婚的法定事由。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若选择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自愿就离婚相关事宜,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配偶患癌症不影响协议离婚的进行。
若选择诉讼离婚,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虽然配偶患癌症这一情况可能给夫妻关系带来巨大压力,但仅这一点通常并不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感情发展状况、患病后另一方的照顾情况等。若一方能证明因配偶患癌症等多种因素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法院经审理查证属实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总之,配偶患癌症本身不能直接导致离婚,需依据具体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处理。
二、赔偿款父母离婚怎么分配
赔偿款在父母离婚时的分配,需根据赔偿款的性质来确定:
一是若赔偿款属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工伤获得的赔偿款等。这类赔偿款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遭受伤害一方的补偿,仅归一方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另一方无权要求分配。
二是若赔偿款不属于上述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情况,而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其他一般性赔偿款,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总之,要准确判断赔偿款的性质,从而确定其在父母离婚时的分配方式。
三、判离婚判决生效后法院会通知吗
离婚判决生效后,法院一般不会专门通知当事人判决生效事宜。
离婚判决书生效有其法定情形。如果是一审判决,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均未上诉,上诉期满后判决即生效。二审判决则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虽然法院通常不专门通知判决生效,但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知晓。一方面,若在上诉期内没有收到对方上诉的相关通知,且上诉期届满,基本可确定一审判决生效;另一方面,当事人可前往法院档案室查询判决是否生效,档案室能提供准确的判决生效情况记录。此外,也可联系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询问判决生效状态。
在实践中,为后续相关事务(如再婚登记、财产分割执行等)顺利进行,当事人应主动关注判决生效情况。若对判决生效时间存在疑问,建议及时与法院沟通确认,以避免因不清楚生效状态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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