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了遗嘱交给谁保管财产
一、立了遗嘱交给谁保管财产
遗嘱的保管涉及多个选择,具体交给谁保管财产可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决定:
一是立遗嘱人自行保管。立遗嘱人可将遗嘱存放在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如私人保险柜等。这样能确保遗嘱在自己掌控之中,只有在合适时机按其想法公开。
二是交给信任的亲人保管。比如配偶、子女等。他们与立遗嘱人关系密切,通常能较好地理解立遗嘱人的意图。但需注意,若涉及利益分配可能引发争议时,需谨慎选择。
三是交给律师保管。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具有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能妥善保管遗嘱,且在法律程序上可提供专业指导和协助,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执行的合法性。
四是存放在公证机构。公证机构有严格的保管制度和程序,能保障遗嘱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在需要时可按法定程序取出。
二、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哪个
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在效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从效力上看,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在死后转移给扶养人的协议。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当二者内容冲突时,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
从设立目的看,遗赠扶养协议主要是为了保障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和养老,使他们得到妥善照顾;遗嘱更多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意愿分配财产。
从形式要求看,遗赠扶养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遗嘱的形式则较为多样,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但不同形式有相应的严格要求。
三、遗嘱有哪些规定条款的
遗嘱的规定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是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是遗嘱内容须合法。遗嘱不得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四是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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