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适用房还有吗
一、天津经济适用房还有吗
关于天津经济适用住房设定条件的详尽说明及相关法律规定如下:首先,申请人为天津市城市规划区内六个市区、环绕市区四个区域以及滨海新区合法非农业户籍的居民身份是必要前提;
以其家庭核心成员为基准计算,过去一年的家庭平均收入水平需低于三万元人民币的限制条款;再次,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产总面积不得超出60平方米这一法定上限;除此之外,家庭人口数量通常要求至少达到两人(含两人),而年龄在男性大于25岁,女性大于23岁的单身人士、离婚者及丧偶者可视为独立申请家庭,并单独递交申请材料。
同时,在计算家庭收入时,若家庭人口数量不足两人,则可将实际人口数乘以1.5作为计算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二、天津经济适翻房申请条件
天津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如下:
一是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具有天津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陋房屋改造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的家庭,原户籍在拆迁区域内且他处无住房的,可不受中心城区户籍限制。
二是收入条件。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三是住房条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人口较多、住房面积较大的,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此外,政府还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件进行调整和细化。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家庭还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和收入财产状况,包括出售房产和机动车等情况。
三、天策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处理天策房产纠纷,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方法。
若纠纷涉及合同问题,比如购房合同条款不明、违约等情况,首先应查看合同约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依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等。
若纠纷是关于房产质量,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整改。若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购房者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房产产权纠纷,需要核实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确定产权归属。若存在产权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可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确权,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双方应保持理性,尽量通过协商、调解等和平方式解决问题,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良好关系。若无法协商解决,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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