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怎样认定
一、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怎样认定
无效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以下是常见的无效合同情形及认定方法: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其订立的合同自然也无效。
- 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双方通谋签订的虚假合同。
-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这里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若合同内容违反此类规定,则会被认定无效。
-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如果合同内容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也会被判定为无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无效。
认定无效合同通常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综合考量合同签订主体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等因素。可以通过审查合同文本、相关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等方式来判断。若对合同效力存在争议,可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来解决。
二、合同撤销与合同无效后果的区别
合同撤销与合同无效的后果存在明显区别:
1. 溯及力: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从合同成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约束力。而合同撤销前是有效的,在被撤销后才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
2. 确认主体:合同无效的确认权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无需当事人主张,司法机关可依职权主动审查认定。合同撤销需撤销权人主动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经依法撤销才无效。
3. 赔偿责任:合同无效时,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合同被撤销后,通常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
4. 财产处理: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撤销后,也遵循同样的财产返还规则,但在具体处理上可能因撤销原因不同而有差异。
三、合同撤销和合同无效有什么区别
合同撤销和合同无效存在多方面区别:
- 原因不同:合同无效通常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法定情形而自始无效。比如买卖毒品的合同,因其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而无效。而合同可撤销一般是基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原因,使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像一方以欺诈手段让对方签订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 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自成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且是绝对无效,任何人都可主张其无效,法院或仲裁机构也可主动审查认定。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后,才自始无效。
- 行使方式不同:合同无效无需当事人主张,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职权确认。而合同撤销需撤销权人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法定期间经过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 法律后果不同:二者都可能导致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后果,但无效合同可能还会有追缴财产等制裁措施,因为其违法性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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