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达不到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赔偿

2026-01-15 14:05:53 法律在线 0
  工伤保险达不到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赔偿?工伤保险未达伤残鉴定标准也能获部分赔偿。治疗工伤的医疗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工伤保险达不到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达不到伤残鉴定标准,仍可获得部分赔偿。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住院伙食补助费各地标准不同;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相关标准支付。

   此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在工地受了工伤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在工地受工伤可通过以下部门解决问题: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行申请。认定为工伤是后续获得赔偿的关键前提。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由该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为赔偿标准提供依据。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如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无法协商一致时,可向其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4.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最终裁决。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若工地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导致工伤,可向其反映,该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工作中遇自然灾害死亡是否算工伤

   工作中遇自然灾害死亡一般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自然灾害虽属不可抗力,但符合特定情形可认定工伤。

   若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遇自然灾害死亡,如气象工作人员在监测天气时遇极端天气遇难,抢险救灾人员在救灾中因自然灾害牺牲等,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应认定为工伤。

   此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参与救援等公益活动而死亡,也能按工伤处理。

   不过,若员工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因自然灾害死亡,不符合工作原因要求,则难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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