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工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一、散工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散工可以做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均可申请工伤认定。
即便散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有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就具备申请资格。
散工申请工伤认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认定为工伤后,散工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散工在工作中受伤,不要忽视自身权益,应及时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
二、三年了还能认定工伤吗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已经过了3年,通常已超出法定的申请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很可能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有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况,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若有上述合理理由,可尝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争取其受理。
若无法认定工伤,仍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或收集相关证据,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厦门工伤认定要收费吗
厦门进行工伤认定不收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得收取费用。该费用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开展工伤认定的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人应按要求准备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若材料完整且符合受理条件,会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所以,在厦门申请工伤认定,无需缴纳费用,可按法定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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