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不了伤残的工伤赔偿

2026-01-15 15:27:44 法律在线 0
  鉴定不了伤残的工伤赔偿?工伤鉴定未达伤残等级,伤者也能获赔。赔偿项目有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生活护理费。若单位缴工伤保险,费用多由基金支付;未缴则单位承担。有争议可走法律途径。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鉴定不了伤残的工伤赔偿

   即便工伤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伤者仍可获得相应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1. 医疗费用:包含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伤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申请,若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如与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二、建筑工地受伤的工伤赔偿

   建筑工地受伤的工伤赔偿,需按法定程序处理。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认定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若劳动关系不明确,可先通过劳动仲裁确定。

   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身体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伤残等级。

   赔偿项目根据伤残情况而定。一般有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构成伤残的,根据等级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的,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与单位就赔偿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江苏省工伤六级赔偿标准

   江苏省工伤六级赔偿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六级28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六级11.5万元。

   具体赔偿数额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且当地可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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