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工伤认定资料可以吗
一、上交工伤认定资料可以吗
上交工伤认定资料通常是可以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相应流程。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要在规定的时效内进行。用人单位一般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
其次,所交资料需完整且符合要求。一般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资料不完整可能会影响工伤认定的进度和结果。
在提交资料时,要确保向正确的部门提交,通常是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后,相关部门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若资料符合规定,经过调查核实后,会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上下班多长时间内算工伤
上下班认定工伤与时间并无直接对应关系,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也就是说,关键不在于上下班的时长,而在于是否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且因特定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或轨道等事故受伤。若在上下班路上发生其他意外,通常不认定为工伤。所以,不能简单以时间界定上下班是否算工伤,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三、上海做了工伤认定有钱吗
上海做工伤认定本身不直接产生金钱,但认定为工伤后可获得相应赔偿。
认定为工伤是获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若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依据不同情况可享受多种待遇。其一,医疗费用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二,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三,经劳动能力鉴定存在伤残的,可享受伤残待遇。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所以,工伤认定虽不直接给钱,但为后续获得工伤赔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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