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评上工伤伤残等级工伤期间还有工资么
一、没有评上工伤伤残等级工伤期间还有工资么
即使未评上工伤伤残等级,工伤期间仍有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只要处于合理的停工留薪期内,不论最终是否评上工伤伤残等级,职工都有权获得工资,且工资标准为受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若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一般能享受工伤待遇,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行申请。
其次,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就能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待遇包括:医疗救治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构成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劳动者因工受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并完成劳动能力鉴定,通常可享受相应工伤待遇,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
三、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确认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的重要依据,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
2.有效的诊断证明等完整病历材料:包括检查检验报告等,需由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能全面反映职工受伤后的病情及治疗情况。
3.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可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官网下载或在其办公地点领取,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工伤情况等内容。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有关伤病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可前往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之后按其安排参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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