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就发病假工资吗
一、认定工伤就发病假工资吗
认定工伤后并非发放病假工资,而是按照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一定期限,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一定期限。
病假工资则是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发放的工资,通常按照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一般会低于正常工资水平。
所以,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而不是病假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享受和正常工作时一样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了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
二、认定工伤后要起诉吗法院
认定工伤后并非一定要起诉至法院。
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且双方对工伤认定结果、赔偿金额等无争议,那么职工可通过正常的工伤保险理赔程序获得相应赔偿,无需起诉。
但存在以下情形时,可能需向法院起诉:一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赔偿待遇,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先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在经过行政复议后,仍对复议结果有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是涉及第三方责任的工伤事故,如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若与第三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认定工伤后是否起诉法院,取决于是否存在争议以及争议能否通过协商、仲裁等其他途径解决。
三、认定工伤后退休了还赔吗
认定工伤后退休是否赔偿需分情况讨论。
若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退休后此项待遇继续享受。
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在退休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退休后则不再享受这两项一次性待遇。因为退休意味着已退出劳动就业市场,不存在再就业问题,所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无需支付。同时,已享受退休待遇,有基本医疗保障,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不再发放。
总之,认定工伤后退休,部分工伤待遇继续享受,部分一次性待遇因退休不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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