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认定工伤后离职书怎么写
一、工地认定工伤后离职书怎么写
撰写工地认定工伤后离职书,要明确表达离职意愿,同时保障自身权益。以下是撰写要点与示例。
要点
1. 标题:“离职申请书”。
2. 称谓:顶格写公司领导称呼,如“尊敬的[领导姓名]”。
3. 正文:首先表明自己身份及工伤认定情况,接着说明离职原因,如身体状况不允许继续工作等;明确离职时间,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要求。
4. 结尾:表达对公司的感谢。
5. 署名和日期:写上自己姓名和申请日期。
示例
尊敬的[领导姓名]:
我是[工地名称]工地的[姓名],此前在工作中受伤,现已被认定为工伤。目前身体状况受限,无法继续胜任工作,故申请离职。
我计划于[离职日期]正式离职,在离职前,我会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
感谢公司在我工作期间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申请人:[姓名]
[申请日期]
二、工地超过60岁能认定工伤吗
工地超过60岁人员能否认定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符合其他认定工伤情形,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比如在建筑工地上,超过60岁的工人在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受伤,且与工地所属单位有劳动关系,就有认定工伤的可能。
若该人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再到工地工作,与用人单位通常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但因工作受到损害,可根据双方过错,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超过60岁的退休人员返聘到工地,工作中因自身疏忽和单位安全管理漏洞受伤,可按各自过错比例确定赔偿责任。
三、工地工伤什么时间报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发生工地工伤后,单位应尽快为职工申报工伤认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避免自身承担不必要的费用。职工一方也需留意时间,若单位未及时申报,要在规定的1年期限内自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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