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一年支付一月补偿合法吗
一、公司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一年支付一月补偿合法吗
公司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一年支付一月补偿是否合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法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是合法的。
然而,如果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非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
另外,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还能仲裁吗
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仍能仲裁。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各地有不同规定。部分地区认为,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那么即使超过一年,只要未超过仲裁时效的规定时长,就可以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此外,即便超过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劳动者还可通过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以,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其一,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除非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劳动者。
其三,若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面临经济上的赔偿责任,还可能导致劳动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增加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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