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一份是不是违法的行为
一、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一份是不是违法的行为
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一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损害了劳动者的知情权和权益。劳动者有权了解合同中关于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重要条款。若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没有劳动合同可能会给劳动者举证带来困难。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将劳动合同给员工一份,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索要自己的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为了什么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目的。
其一,规避缴纳社保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就可能逃避这一责任,从而降低人力成本。
其二,便于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书面合同的约束,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可能更随意,无需遵循法定的解除程序,也可能避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减少用工成本和法律风险。
其三,模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关键条款。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可能模糊工资构成、支付方式、工作时长等重要内容,在实际操作中根据自身利益进行调整,侵犯劳动者权益。
其四,减少工伤等风险成本。若员工在工作中遭遇工伤,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妄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降低潜在风险支出。
不过,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员工怀孕劳动合同到期应当如何处理
员工怀孕时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直接终止劳动合同,而应进行相应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当员工处于孕期且劳动合同到期,合同需自动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这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关系。
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怀孕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自动延续合同至“三期”结束,以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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