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以下几类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 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例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签订的合同,因其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所签合同不具法律效力。
2.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同时损害国家利益,该合同无效。比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诱导购房者签订合同。
3.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合同会被认定无效。如房屋共有人之一与他人串通,私自出售共有房屋。
4.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当事人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来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例如为逃避债务而虚假转让房屋。
5.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若合同内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也会被判定无效。
6.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比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预售合同,违反相关规定,合同无效。
二、房屋签了买卖合同多久必须过户
房屋签了买卖合同后,过户时间并非有统一的强制性规定,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情况。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过户时间,买卖双方就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在签约后一定期限内完成过户手续,双方都应遵守该条款,否则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要是合同未约定过户时间,根据相关法律,双方可先协商确定过户时间。若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催告后,若对方仍不配合过户,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总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过户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无约定则可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处理。
三、房产双方自己买卖合同怎么签订
签订房产双方自行买卖合同,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 明确当事人信息:在合同中清晰写明买卖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详细描述房产情况:包括房产的具体位置、面积、户型、产权状况等。如房屋坐落于何处,建筑面积及套内面积分别是多少,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等情况。
3. 确定价款及支付方式:明确房产的成交价格,以及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例如,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若分期付款,需明确各期付款的金额和时间。
4. 规定交付时间和方式:确定房屋交付的时间,以及交付时的状态和相关附属设施的交接。比如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是否包含在交易范围内。
5. 明确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若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如逾期付款、逾期交房等违约情形的赔偿方式。
6. 解决争议方式:可选择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
7. 签字盖章:合同应由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订地点。
签订合同前,建议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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