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要件有哪些

2025-11-10 07:24:32 法律在线 0
  代书遗嘱的要件有哪些?代书遗嘱需两以上见证人在场,其须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等无利害关系,由一人代书并向立遗嘱人宣读确认,三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满足这些要件才有法律效力,可避免纠纷。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代书遗嘱的要件有哪些

   代书遗嘱需满足以下要件:

   一是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的选择至关重要,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像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等不能作为见证人。

   二是由其中一人代书。代书人应如实记录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确保遗嘱内容准确、清晰。

   三是代书完毕后,代书人必须向立遗嘱人宣读遗嘱内容,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

   四是立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签名应清晰、可辨认,表明其对遗嘱内容的认可。

   五是注明年、月、日。明确的日期有助于确定遗嘱的先后顺序,在存在多份遗嘱时,能准确判断其效力。

   只有严格满足上述要件,代书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立遗嘱人去世后,遗嘱所涉财产等事项的分配才能按照遗嘱内容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立遗嘱房子还能过户吗

   立遗嘱后房子在一定条件下仍可以过户。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其一,遗嘱人在世时。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其个人财产作出的死后处分安排,在遗嘱人在世期间,其仍对房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可随时变更遗嘱内容或直接将房产过户给他人。例如,遗嘱人想将房产提前赠与子女,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其二,遗嘱人去世后。若遗嘱合法有效,房产需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在继承程序完成前,一般不能随意过户。需先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继承公证等相关手续,以证明其合法的继承资格,然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总之,立遗嘱不影响遗嘱人生前对房产的处分权,遗嘱人去世后则需遵循法定继承程序完成房产过户。

   三、怎么立遗嘱不给拟制血亲

   要立遗嘱不给拟制血亲遗产,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是遗嘱形式要合法。可以选择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公证遗嘱则需到公证机构办理,由公证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证。

   二是遗嘱内容需明确。在遗嘱中清楚表明遗产的具体范围,如房产、存款、车辆等的详细信息。同时,明确表达不给拟制血亲分配遗产的意愿,避免产生歧义。

   三是选择合适的见证人。若选择代书遗嘱等需要见证人的遗嘱形式,见证人应具备相应条件,如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此外,立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这样所立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实现立遗嘱人不给拟制血亲遗产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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