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闭店给员工有赔偿吗
一、门店闭店给员工有赔偿吗
门店闭店是否给员工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闭店属于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闭店是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客观原因导致,且用人单位已履行合理通知等义务,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通常需支付员工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
若闭店后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到其他合理地点继续工作,且劳动条件等未降低,员工拒绝前往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可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门店闭店员工能否获得赔偿,关键在于闭店原因及用人单位的具体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店铺关门员工赔偿标准
店铺关门导致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再者,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此外,店铺关门还可能涉及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应依法支付给员工。若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门店倒闭了员工有赔偿吗
门店倒闭,员工一般可获得相应赔偿。
从法律角度看,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员工可先与门店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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