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是否可行
一、保证人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是否可行
首先呢,大家要明白什么是先诉抗辩权。
这其实就是一个保证人可以使用的一种民事权益,只要他愿意,就能自己决定用不用这个权益,或者是放弃掉它。
而且他也能在事前就选好是否要用这个权益,或是等到事后才做决定。
所以啊,答案非常明确:先诉抗辩权确实是可以主动放弃的。
然后我们来说说什么叫做“一般保证”。
如果你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跟对方约定了,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就由保证人来承担这份责任的话,那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就属于一般保证的范畴。
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主合同的纠纷没有经过法庭或者仲裁机构审理,并且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执行后,发现还是无法偿还债务之前,才有权利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不过,这里面有几个例外情况:
(1)如果债务人失踪了,而且他名下又没有任何财产可以用来执行;
(2)如果法院已经开始处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
(3)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够偿还所有债务,甚至连偿还部分债务都困难;
(4)如果保证人书面声明,他放弃了这个条款所赋予他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保证人怎么处罚
关于保证人的处罚,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
若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尽监管之责,或未能及时报告被担保者的不当行为,可能遭受罚款等行政惩罚。
但如其有涉及窝藏、包庇等重罪行为,将面临严苛的法律惩罚,甚至需担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保证人在什么情况下能不承担保证责任
假如出现下面这些情况的话,保证人就不用负责任了哦:首先是一般性的保证,当债主在保证期内没有向欠他钱的那个家伙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时候;然后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如果债主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让保证人帮忙还债;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即使债主跟保证人说过了,但是他们还是允许欠债的那个人把债务给转让出去了等等。
以上是关于保证人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是否可行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