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房子不住人,物业费用不用交
一、长期房子不住人,物业费用不用交
长期房子不住人,物业费通常仍需缴纳。
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涵盖小区的安保、保洁、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等多个方面,其服务对象是整个小区,并非针对单个业主。即便房屋空置,这些服务也在持续进行,以保障小区整体环境和秩序。
从法律层面看,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服务职责,业主就有义务支付物业费。不能以房屋未实际居住为由拒绝缴费。
不过,在一些地方,可能存在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相关规定或政策。若当地有此类规定,业主可依据规定与物业公司协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按相应比例减免物业费。但这种减免通常有特定条件和程序要求,需按规定办理。总之,长期不住人的房屋,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特殊情况可依规协商处理。
二、物业费晚交半年违法吗怎么处理
物业费晚交半年可能构成违法。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物业费的缴纳时间和方式,晚交半年违反了合同约定。
从法律角度看,这种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约。物业公司有权依据合同追究业主违约责任。
处理方式如下:
一是协商解决。物业公司可先与业主沟通,了解晚交原因,争取和平解决。若业主因经济困难等合理原因,双方可协商制定分期缴纳计划。
二是发书面催缴通知。若协商无果,物业公司可向业主发送书面催缴通知,明确告知缴纳期限和逾期后果,给业主合理的缴费宽限期。
三是法律途径。若业主在催缴后仍不缴纳,物业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若判定业主违约,业主需履行支付义务,若不履行,可能面临强制执行。
三、物业合同到期了没续签要交管理费吗
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需交管理费要分情况判断。
若物业在合同到期后,仍按照原合同约定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且服务内容、质量等方面没有实质性降低,业主实际享受了物业服务,基于公平原则和事实服务关系,业主应当交纳管理费。因为物业服务具有连续性和公共性,其目的是维护小区整体的正常运转和业主生活环境。即使合同到期未续签,物业的服务客观上让业主受益,业主不能因合同形式上的到期而拒绝付费。
但如果物业未按原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存在服务质量严重下降等情形,业主可以与物业沟通,要求其改进,或根据实际服务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支付标准。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由专业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定管理费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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