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伤评级标准认定办法
一、浙江工伤评级标准认定办法
浙江工伤评级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此标准将工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认定办法上,首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规定时限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还可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浙江工伤认定多久出来赔偿
浙江工伤认定结果通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事实清楚的15日内作出。但赔偿多久能拿到,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认定为工伤后,社保经办机构会进行审核拨付。在材料齐全无误的情况下,一般几个月内可以拿到赔偿款。比如医疗费用报销,审核通过后很快能到账;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需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确定后,才会按标准支付。
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承担。若单位积极配合,协商一致后可较快拿到赔偿;若单位拖延,可能需通过劳动仲裁、诉讼解决。劳动仲裁一般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可延长15日;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诉讼,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
三、浙江工伤认定多久能出结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若受理的工伤认定案件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同时,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时,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因此,浙江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15至60日内出结果,复杂情形经批准会延长30日,若需等待其他部门结论,时限会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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