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2026-01-16 06:47:25 法律在线 0
  人没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人没死也能认定工伤,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而非以死亡为必要条件。职工在多种工作相关情形下受伤害应认定工伤,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况,符合规定情形,不论是否死亡均可认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人没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人没死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而非以死亡作为认定的必要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规定时间内未死亡但经抢救后留下伤残等情况,也可视同工伤。

   所以,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无论职工最终是否死亡,都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二、人社局做工伤认定收费吗

   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不收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等相关工作,均不得收取费用。

   工伤认定所需的行政经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的工伤保险储备金来保障,这部分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伤认定工作费用是其支出范围之一。所以,申请人无需担心在工伤认定环节会产生收费情况。

   不过,若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涉及到劳动能力鉴定,这一程序则可能产生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同地区收费标准存在差异。总之,单纯的工伤认定工作,人社局不会向申请人收费。

   三、人事局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目前人事局一般不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在机构改革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工伤认定职责。经过机构调整等,现在通常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相关科室或部门来开展工伤认定工作。这是因为工伤认定涉及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范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社保管理方面具备专业能力和职责权限。

   申请工伤认定时,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该部门提出申请。所以,若需进行工伤认定,应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非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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