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伤认定书老板要去吗
一、做工伤认定书老板要去吗
做工伤认定老板并非必须前往。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过程中,老板或用人单位可指派相关人员准备并提交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不一定需要老板亲自去。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种情况下自然无需老板前往。
不过,在工伤认定调查核实阶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根据需要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或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老板或用人单位有配合调查的义务,但也不意味着老板必须亲自参与。
二、做了工伤认定可以赔钱吗
做了工伤认定不一定能直接获得赔偿。工伤认定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前提,它确定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
若完成工伤认定,且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可按规定申请工伤保险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不过,部分赔偿需在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进行核算,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认定工伤后,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但在实践中,可能会面临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情况,职工需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此外,即使认定为工伤,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将无法获得赔偿。所以,做了工伤认定只是迈向赔偿的重要一步,后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操作。
三、做工伤认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认定无需缴纳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不得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不过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一些其他费用。比如,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会产生鉴定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通常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此外,因工伤病情需要做相关检查,如X光、CT等,这些检查费用按医疗机构规定收取。
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费及符合规定的检查费,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单纯的工伤认定不收费,但相关检查、鉴定等可能产生费用,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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