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2026-01-16 20:47:36 法律在线 0
  工伤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不承认怎么办?即便没劳动合同、老板不承认工伤,劳动者也可维权。先收集工资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有争议可申请仲裁;再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据此要求单位赔偿,拒赔可仲裁或诉讼。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伤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即使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不承认工伤,劳动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

   第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些证据是认定工伤的基础。

   第二,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若双方对劳动关系有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拿到仲裁决定书,能为后续工伤认定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

   第四,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关系到后续的赔偿标准。

   第五,要求赔偿。认定为工伤并确定劳动能力等级后,可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若单位拒绝,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内上班工资怎么算

   工伤停工留薪期内上班,工资计算方式分两种情况。

   其一,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指工伤职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其二,额外劳动报酬。若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上班,就额外付出的劳动,单位应按照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结合职工实际工作情况支付相应报酬。例如,职工正常出勤工资按小时计算,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额外工作的小时数,就按该小时工资标准支付。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上班,一方面可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另一方面对于额外付出的劳动,单位要支付相应劳动报酬。若单位在工资支付上存在问题,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否全国是统一的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部分全国统一,部分存在差异。

   全国统一的部分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该标准依据全国统一的统计数据计算,确保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相同标准,保障了工亡职工家属在这方面权益的一致性。

   存在差异的部分主要是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各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职工月平均工资有高有低,所以丧葬补助金数额会有差异。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而职工本人工资受地区工资水平、所在单位薪资情况等因素影响,各地也不相同,导致供养亲属抚恤金数额也存在地区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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