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受伤就能认定工伤吗
一、只要受伤就能认定工伤吗
并非只要受伤就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需符合法定条件。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比如,工人在车间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例如,员工在下班前整理工具时受伤。
此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况,也能认定为工伤。
然而,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所以,受伤后能否认定为工伤,要结合具体情形,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标准。
二、只有住院才能认定工伤吗
不是只有住院才能认定工伤。工伤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关键在于职工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法定情形。
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等。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
是否住院并非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只要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即使未住院,也可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证明等,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三、只有工伤认定才能离职吗
不是只有工伤认定后才能离职。员工有自主选择离职的权利,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若员工受工伤,在工伤认定期间离职也不影响其进行工伤认定和主张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过,未完成工伤认定就离职,可能给后续工伤认定及待遇索赔带来不便,如需要本人配合调查、提供相关材料时,离职状态可能导致沟通协调困难。
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在工伤认定期间离职。若希望顺利获得工伤赔偿,建议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并确定赔偿金额后再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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