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还要工伤认定吗

2026-01-17 03:47:20 法律在线 0
  人死了还要工伤认定吗?人死了通常需进行工伤认定,这关乎家属权益。职工工作中死亡,符合一定情形应认定为工伤。认定后家属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丧葬补助金等。工伤认定有程序和期限要求,需相关人申请。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人死了还要工伤认定吗

   人死了一般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这是因为工伤认定结果关乎死者家属的权益。

   从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在工作中死亡,符合一定情形应认定为工伤。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进行工伤认定,能明确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从权益保障角度而言,认定为工伤后,死者家属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若不进行工伤认定,家属无法获得这些法定补偿,合法权益会受损。

   不过,工伤认定有相应的程序和期限要求。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近亲属等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调查核实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二、人民法院能认定工伤吗

   人民法院本身不能直接认定工伤。工伤认定的法定职能部门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

   不过,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时,会涉及工伤认定问题的审查。在行政诉讼中,如果用人单位或职工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会对该工伤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若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存在违法情形,法院可判决撤销该认定并责令重新作出认定。所以,人民法院虽无直接认定工伤的权力,但在相关司法程序中能对工伤认定结果产生影响。

   三、人去世了能认定工伤吗

   人去世了有可能认定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若职工去世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其近亲属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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