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办法

2026-01-17 10:28:05 法律在线 0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办法?《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办法》旨在规范管理、保障职工权益。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职工报诊断证明申请,单位确定期限并通知。期间待遇不变,评残后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办法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办法》是为规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制定。

   该办法规定,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该办法对维护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二、山东聊城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在山东聊城进行工伤认定,需准备以下资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用以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

   3.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明确职工的受伤情况或职业病状况。

   4. 此外,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还需分别提供相应证据:

   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准备齐全上述资料,可更顺利地完成工伤认定申请。

   三、山上起火救火受伤认定为工伤吗

   山上起火救火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救火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应认定为工伤。比如消防员在执行救火任务中受伤,或者护林员在巡查山林时遇火灾救火受伤等,他们的工作职责本身就包含应对火灾等灾害情况,这种情况下受伤可认定为工伤。

   若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救火受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可视同工伤。例如普通公民看到山林起火,自发参与救火而受伤,虽并非在本职工作范畴内,但因是为了公共利益,也能视同工伤享受相应待遇。

   不过,若救火行为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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