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鉴定后伤残待遇有什么

2026-01-17 15:28:02 法律在线 0
  职工工伤鉴定后伤残待遇有什么?职工工伤鉴定后,按伤残等级享受不同待遇。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六级按月发伤残津贴,支付方不同;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有相关补助金;存在生活自理障碍可获生活护理费。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职工工伤鉴定后伤残待遇有什么

   职工工伤鉴定后,依据伤残等级不同可享受不同待遇: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三级为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

   2.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五至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4. 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职工操作不当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职工操作不当受伤一般构成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的是工作原因,而非是否存在操作不当。

   在工伤认定中,不将职工操作失误或违规操作作为排除工伤认定的条件。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这三个要素,即使职工自身存在操作不当,也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因为企业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培训,职工操作不当可能是培训不足或工作环境存在隐患等因素导致。

   不过,存在一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如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若职工操作不当受伤不属于这些排除情形,通常可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后,职工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救治、伤残补助等。企业应积极配合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职工工伤期间工资是怎样规定的

   职工工伤期间工资规定如下:

   1.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 工资计算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的构成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此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期间工资,职工可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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